官方開放了【旅居海外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觀光】線上申請平台,但目前只涵蓋香港、英國、比利時、法國等等。如果上面有你就學、工作的區域的話線上提交和審核都會很方便快速,如果沒有的話,就需要去對應的駐當地辦事處官網查找最新的通知,或是打電話/發郵件詢問申請方法。
駐荷蘭台北代表處聯絡信息:
專線: +31 (0)70 2503014 (電話服務時段13:30-16:30)
電郵:[email protected]
荷蘭的官方公告在這裡
高亮注意⚠️:
- 所有材料需使用紙本親自提交至駐荷蘭台北代表處地址, 由於需要將文件寄回台灣處理並將紙本入台證寄回荷蘭,通常需要等待4-6週。
- 外文證明文件(荷文/英文)需自行翻譯中文並簽名,例如荷蘭居留證、學生/工作簽證。如需要參考我的翻譯可以私訊我,因為涉及身份隱私就不貼在這裡~
- 學校開具的在學證明文件需經荷蘭教育部與外交部驗證!!
- Step 1: 在荷蘭教育部(DUO )預約document legaization 可以在Amsterdam, Groningen 或是 Rotterdam線下辦理,一般需要提前一兩週預約
- Step 2: 將紙本送去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 (地址 )驗證。不用預約,現場取號。八點開門,早到的話不需要等很久,排隊遞交材料之後十分鐘就能取(其實就是在背面貼一個官方證明+蓋章)
以下是官網列出的以觀光名義申請材料要求:
- 申請書2份(中文姓名需填寫繁體字)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申請書-旅居海外-紙本送件
- 中國護照影本2份 (申請及使用時均須尚餘六個月以上效期)並請出示正本(正本驗畢退回)
- 荷蘭居留證影本2份 (出示正本驗畢退回)
- 就職身分者--在職證明正本與影本(需含公司章戳、到職日期、開立日期等必要資訊函)與荷蘭公司登記證明2份(KVK文件)
- 就學身分者--在學證明正本與影本(需經荷蘭外交部驗證)
- 應檢附旅行證件(護照)近一年以上期間,旅居地政府之入出境查驗章戳紀錄2份或旅居地政府核發之入出國(境)紀錄證明2份
- 等值10萬台幣(約3500歐元)之銀行財力證明2份
- 旅遊醫療保險證明(影本)2份或在台親友邀請函(擔保在台期間之醫療費用)與邀請人身份證明文件複印本2份
-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從事個人旅遊行程表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從事個人旅遊行程表2份